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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平:对“路边摊”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好_通讯


(资料图)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今年9月1日起实施,将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曾经,“路边摊”一度是城市治理的重点对象,被视为影响市容市貌的因素之一。深圳放开全面禁止“路边摊”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有助于拓展城市经济业态,引领形成城市治理新路径。但是,放开不等于放任,解禁不等于无禁。给“路边摊”松绑,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好”。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路边摊”作为一种流动的经济场景,是一座城市最有烟火气的地方。对于普通人而言,“路边摊”门槛低、自由度大,是一个低成本的创业渠道,既可以作为赖以生计的主业,也可以作为追求发展的副业。从全国范围来看,深圳此番放开“路边摊”全面禁止并非先例。此前,北京、上海、兰州、无锡等地就已经制定出台了“路边摊”松绑政策。发展“路边摊”,一方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就近消费的便利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消费场景,让城市充满了烟火味、人情味。

但是,也有不少网友对“路边摊”表示担忧,呼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靠前站位,加强环境卫生、食品质量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服务。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由于政府监管“缺位”,“路边摊”不仅没有给城市“添彩”反而给群众“添堵”的情况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惹得周边群众怨气冲天。有些路边摊摊主为了规避监管,经常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打游击”“躲猫猫”。对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是“有苦难言”。“路边摊”流动性强,缺少相关经营证件,监管难度较大,监管起来也往往是“一管就跑”“一走又摆”。

因此,对待“路边摊”既要保持包容开放,也要积极靠前服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地方实际合理确定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科学制定摊贩失信惩戒措施,引导摊贩履行必要的责任义务,促进“路边摊”有序发展。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以县级为单位加强统筹规划,综合运用传统城市管理办法和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分级分类明确部门、镇街和村社服务清单,探索推进“一键办摊”“一键监督”“一摊一码”。要营造健康市场生态,精准巩固市场秩序,及时规避恶意低价竞争、强占强卖、走私买卖等情况,推动“路边摊”与门店经济相得益彰、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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