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标权期限是几年
商标权期限是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十年时间规定如下: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3.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商标权保护范围包括:
(1)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
(2)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
二、
商标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1.注册保护:保护商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注册进行保护。
2.异议保护:利用商标异议这一商标实质审查的基本程序来保护具有在先权益的商标。这个主要是利用程序,达到保护的目的,比较简捷。
3.评审保护:对在先注册商标构成威胁并被认为属有争议的或注册不当的注册商标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消,达到保护目的。找法网提醒您,这是在错过异议机会后的补救方法,按程序需要2~4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且问题在于评审未裁定之前,被评审商标仍被认为是有效注册商标而受到保护。
4.驰名商标保护:通过认定驰名商标来达到特殊的全方位跨类保护。
三、
商标权保护需要什么资料
1.权利证据材料: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2.侵权证据材料:用以证明侵权人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1)侵权的商品实物
(2)购买侵权商品的发票
(3)公证了购买侵权商品过程的公证书三、赔偿证据:用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