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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任国超(任嘉伦)与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书。文书显示,被告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原告的肖像,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法院判决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在其店铺登载致歉声明向任国超致歉,并赔偿任国超经济损失1.2万元。判决生效后,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任国超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流程显示,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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