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和不入党的区别是什么?
一、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1、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2、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入党和不入党的区别是什么?
1、身份不同
这是最直观的区别,入党之后,我们的政治面貌是党员,而不入党,则是群众或共青团员。
2、要求不同
想要成为入党,我们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流程与考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而不入党的同学当然不需要考虑这些,这就代表着入党和不入党之间,要求不同。
3、大型国企以及公考职位的优先录用
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职位都是比较看重党员身份的,作为一个党员去应聘国企或是参加公考,被录取的几率就会更大。
二、入党有哪些好处?
入党和不入党有诸多区别,这些区别会造就党员身份的优势。
1、身为学生的优势
大学期间入党难度很高,对于我们的政治觉悟、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都有极高的要求,因此,大学的党员身份也有着极高的含金量,大学奖学金会青睐我们,校招时的竞争力会更强,也能认识能多学校党支部的老师。
2、求职的优势
关于求职优势,在前文已经讲过,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都十分看重党员身份,这会大大提升录取几率!
可以知道,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依据其违纪情节的轻重,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01
警告
警告,是党内纪律处分中最轻微的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违犯党的纪律,或者错误虽属于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又不严重的,可给予这种纪律处分。
02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是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提出严重告诫。一般是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一些,但又构不成更严重的党内纪律处分的,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03
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是对违纪错误性质严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党员所实施的纪律处分。党内职务包括党支部、党总支和各级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其成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及在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某个职务还是撤销其所有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组织可以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纪律处分的党员,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04
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作暂时留在党内,以察看其今后表现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两种。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纪律处分的党员,可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决定是按时解除察看,还是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留党察看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开除党籍;又犯有其他受党纪处分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其党籍。受到留党察看纪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党组织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纪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05
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指党员所犯错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以致被开除出党的纪律处分,是党内最高的处分。受到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来源:摘编自红旗出版社《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