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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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落实“扶优限劣”,坚持抓规范与促发展相结合。一方面,在遵循私募基金法律法规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围绕行业突出问题,本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风险防范与规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适度提高登记备案规范要求,严把行业入口关;另一方面,充分落实“扶优限劣”、分类管理,体现对创投基金的差异化安排,为合规守法的“真私募”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环境。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就新修订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体系,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引导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中基协不断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有力促进私募基金行业提质增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来自中基协的统计显示,2022年,私募管理人登记办理通过1280家、中止224家、不予登记2家;基金备案方面,私募基金备案办理通过34348只;办理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53714单、基金清算15902只。
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伴随私募行业“扶优限劣”持续升级,居民财富不断增配资本市场,私募基金加速发展。不过,私募行业目前仍存在管理人内部架构和制度不完善、合规运营存漏洞、偏离绝对收益本源等问题。私募机构需加强自我反思和进化,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业务标准有待梳理、明确
2014年以来,经过8年多的发展,私募基金存续规模已超20万亿元。中基协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683家,备案基金142743只,管理规模20.01万亿元。
2014年1月,中基协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实施以来,在规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业务,维护行业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办法》为核心,中基协陆续发布资金募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纪律处分等相关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初步搭建了覆盖行业全链条的自律规则体系。
虽然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仍然处于多而不精、大而不强、鱼龙混杂的发展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真私募与伪私募并存,两极分化严重,小、乱、散、差业态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时有发生。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办法》出台于8年之前,难以应对、处理行业和实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中基协陆续发布并更新登记备案材料清单,梳理登记备案核查要点,持续公示典型案例,在明确业务标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关标准仍散落在碎片化的文件中,未能以自律规则形式集中对外明确。因此,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扶优限劣”、分类管理
从修订思路看,《备案办法》对现行碎片化的规则进行系统的整合、重构,并就管理人基本经营要求、出资人要求和高管人员要求等实践中问题比较集中、亟待明确的重要事项,分别起草指引进一步细化业务标准,初步形成“办法+指引+案例”的规则体系,推动私募基金自律规则的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
《备案办法》落实“扶优限劣”,坚持抓规范与促发展相结合。据了解,《备案办法》一方面在遵循私募基金法律法规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围绕行业突出问题,本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风险防范与规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出资人诚信水平、机构治理健全性、股权架构稳定性、人员配备专业性、履职能力持续性和过往行为记录合规性,适度提高登记备案规范要求,严把行业入口关;另一方面,充分落实“扶优限劣”、分类管理,体现对创投基金的差异化安排,为合规守法的“真私募”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备案办法》强调持续合规和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丰富、完善自律管理手段,针对各类违规行为,设置了一系列由轻到重体系化的自律管理措施,提升自律管理水平,加速不良机构和行业风险的出清,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备案办法》健全了注销制度,持续出清小、散、乱、差的尾部机构;限制一定规模以下的管理人买卖“壳”,压降私募“壳”资源价值。同时,对于行业近年来较为突出“黑中介”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加大规范和打击力度。
引导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备案办法》意义重大,今后一旦正式落地,将有助于加速私募行业出清,进一步明确私募基金业务规范,引导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易格私募总经理张文炜认为,《备案办法》对私募行业影响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明确和提高了私募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登记出资门槛,提高抗风险能力;二是对出资人诚信水平、公司治理健全性、股权架构稳定性、人员配备专业性和履职能力持续性等提出更高要求,私募管理人的管理团队须具备专业能力和资产管理经验;三是加强私募机构自律管理,针对违规行为设置了由轻到重的体系化自律管理措施,加速不良私募机构和行业风险出清。
事实上,监管部门近年来始终在推动私募行业风险化解,强化投资者保护。2022年,中基协稳妥有序清理风险机构。中基协近日发布的2022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综述显示,2022年,对803家私募管理人开展自律检查,注销私募管理人2217家,其中,主动注销管理人数量为去年同期的2.2倍,“出大于进”的结构调整趋势进一步巩固。对48家机构、78名基金从业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分层分类处置初见成效。